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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下的重大投资罪

尽管我想崇拜自己是一位非常彻底和勤奋的投资者,但事实仍然是我犯了一个基本的投资罪:

我还没有对我所拥有的一些公司的CEO和董事会进行充分的评估。

我可以理解这听起来像是一个虚弱的表白,但是最近保险公司CBL CORP FPO NZX(ASX:CBL)和数字媒体公司Big Un Ltd(ASX:BIG)否则应该说服您。

如果我们要冒险将来之不易的钱投资在特定的公司上,那么必须了解谁在控制公司。

在CBL和Big Un的案例中,对于公司负责人和负责监督的董事的背景提出了严肃的疑问。

关于保险公司CBL,新西兰媒体曾指出,该公司的IPO文件指出,其中一家公司的董事曾参与“有破产事件”的七家公司的董事职位,而另一家则曾破产。

在大联合国案中,AFR法官乔纳森·沙皮罗(Jonathan Shapiro)指出,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埃弗茨(Richard Evertz)曾因假冒警察和勒索他人而被定罪,另外被法院裁定对个人做出“虚假和欺骗性主张”联邦法院。

尽管过去的失败并非总是注定要重复,但不良行为很可能是重复的。问题是要进行跟踪可能很困难且很耗时。

如何快速评估公司治理

展望未来我在管理层和董事的尽职调查中决心更加彻底。

确定潜在的公司治理问题的一个很好的起点是考察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组合。

董事的作用是代表投资者利益并管理公司经理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冲突,因此我们希望确保有经验的,能干的,独立董事的有力代表。CFA协会提倡在董事会中享有独立多数席位。

独立董事与公司或经营公司的人士没有实质性关系,因此可以使他们更具客观性。这对于小型企业尤其重要,因为小型企业的家人和朋友有时可能会担任重要的董事会职位。

做好这项工作并不能保证公司的表现达到预期,但这是至关重要的最后一道防线,我认为许多人可能会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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