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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古拉姆·拉詹(Raghuram Rajan)给国会预算委员会的关于银行不良资产的说明

为什么会发生NPAS?

过度乐观:

大多数不良贷款起源于2006-2008年期间,当时经济增长强劲。以前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发电厂,均已在预算内按时完成。因此,银行将过去的增长和业绩推算到未来。

银行的债务增加而发起人权益减少的项目也不错。许多银行欣然接受发起人做出的估算,而没有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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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缓慢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几年中,全球强劲增长,随后出现了放缓,甚至一直延伸到印度。随着国内需求的放缓,公司的强劲预期显得空洞。

政府许可和拖延

诸如可疑的煤矿分配,频谱问题以及对调查的担忧之类的问题拖慢了UPA和NDA中德里政府的决策速度。

停滞的项目导致项目成本超支升级,并且它们变得越来越无法偿还债务。

促销人损失和银行利息

一旦项目被推迟得足够多,以至于发起人在项目中几乎没有股权,他就失去了兴趣。理想的情况是,此时银行应将无法收回的债务减记,发起人应增加股权或损失项目。

不幸的是,在颁布《破产法》之前,银行家无法以破坏项目来威胁发起人。而且,没有银行家愿意减记贷款并引起调查机构的注意。

通过提供额外的贷款以使发起人能够支付利息并假装其履行义务来扩展贷款符合每个人的利益。

发起人无需引入股本,银行家无需重组和确认损失,也无需申报贷款不良资产并损害其盈利能力,政府也无需注入资金。

但实际上,由于这笔贷款实际上是不良贷款,因此银行的盈利能力是虚幻的,并且资产负债表上的损失规模迅速膨胀,因为实际上没有利息产生。

渎职

毫无疑问,这里也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但是很难区分银行家的繁荣,无能和腐败。

许多银行没有进行独立分析,而是过分依赖SBI和IDBI上限来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这种外包分析是系统的弱点,并增加了产生不适当影响的可能性。

银行没有追随那些通过假账单夸大资本设备成本的无良促销员。即使私营部门的银行走了出去,公共部门的银行家仍继续为发起人提供资金,这表明他们对发起人和项目健康状况的监控不足。

银行家独自负责吗?

银行董事会和调查机构必须设法寻找银行首席执行官负责的不良贷款模式,而不是试图让银行家对特定贷款负责。在单一首席执行官的任期内,一些银行从健全的资本变成了严重的资本不足。然后,他们必须寻找与该CEO交往的资产。只有这样,才能假定存在腐败。

诈骗

尽管相对于NPA的总量而言,公共部门银行系统中的欺诈行为规模一直在增加,但仍然很小。该系统在将一名高知名度的欺诈者带入预订方面一直是无效的。结果,不鼓励欺诈。

银行家之所以行动缓慢,是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他们将交易称为欺诈,就会受到调查机构的骚扰,而在抓住骗子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

为什么印度储备银行设立了各种重组债务的计划,它们的效力如何?

2013年,银行家几乎没有能力从大型发起人那里复苏。有债务追回法庭(DRT)可以帮助银行和金融机构迅速追回欠款,而无需遵守普通民事法院冗长的程序。

2002年的《金融资产的证券化和重建以及担保权益的执行》(SARFAESI)使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即使不与DRT接触也可以执行其担保权益并收回应收款项,这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然而,从拖欠债务中收回的银行数量既微不足道,又拖延了很长时间。DRT和SARFAESI最初是成功的,但在大型发起人了解如何玩游戏之前,它们就不堪重负了。

效率低下的贷款回收系统使发起人对贷方具有巨大的权力。有时,发起人提供的一次性一次性结算(OTS)较低,他们知道该系统将允许银行仅在数年后收取抵押贷款。

印度储备银行在拉詹领导下做了什么

1.印度储备银行创建了一个大型贷款数据库(CRILC),其中包括所有卢比以上的贷款。5千万,与所有银行共享。数据显示了每笔贷款的状态-是否正在执行,已经是NPA或正在运行。

2.一旦看到此类早期信号,便通过联合贷款人论坛(JLF)协调贷款人。联合阵线的任务是决定解决办法。激励银行做出快速决策。对联合决定不服的银行可以选择退出。

3.为了停止银行不断绿化的项目-发放新的贷款以偿还旧款-印度储备银行(RBI)于2015年4月终止了对银行进行重组的能力,而无需称其为NPA。

4.由于发起人通常无法引入新资金,并且司法系统经常保护拥有股权的人,因此印度储备银行与SEBI共同推出了战略债务重组(SDR)计划,以使银行能够通过将债务转换为股权来取代弱小的发起人。银行被设定为必须寻找新发起人的最后期限。

这些方案是向前迈出的一步,并实现了一些解决方案和恢复功能,但远远超出了人们想象的范围。不幸的是,达成交易的动机太弱了。

为什么要确认不良贷款?

有两种相反的方法来缓解贷款压力。一种是应用创可贴以保持贷款的最新状态,并希望时间和增长能使该项目重回正轨。有时这可行。但是大多数时候,导致压力增长的低增长仍然持续。

一种替代方法是尝试使压力很大的项目重回正轨,而不是简单地应用创可贴。这可能需要深层手术。由于自批准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可能不得不对现有贷款进行减记。

如果减记贷款,发起人会带来更多的股权,而其他利益相关者(例如关税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筹集资金)会进入该项目,那么该项目很有可能会复兴,并且会激励发起人尽一切努力回到正轨。

为了进行诸如重组或减记贷款之类的深层手术,银行必须意识到它有问题。将资产归类为不良资产(NPA)。

贷款分类仅仅是一个好会计?它反映了贷款的真实价值。

它附带有准备金,以确保银行预留缓冲区以吸收可能的损失。如果损失没有实现,银行可以将准备金冲回利润。如果损失确实发生了,银行就不必突然宣布重大损失,它可以将损失设定为已作出的审慎规定。

RBI是否创建了NPA?

印度储备银行主要是裁判,而不是商业贷款过程中的参与者。它在银行董事会中的提名人没有商业贷款经验,只能尝试确保遵循流程。

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是迫使它们及时发现不良资产及其披露,然后要求有足够的银行资本。

RBI为什么发起资产质量审查(AQR)?

银行根本不承认不良贷款。他们没有遵循统一的程序?一家银行不良的贷款显示为在其他银行中的不良贷款。

他们没有为长期呆在不良资产上的贷款准备足够的准备金。

在2015年的银行检查中,印度储备银行继续确保每家银行对每笔压力贷款遵循相同的规范。它特别寻找不断绿化的迹象。

NPA的认可是否减缓了信贷增长,进而导致经济增长?

否。非食品信贷增长趋势表明,公共部门银行的非食品信贷增长正在下降,而新的私营部门银行(Axis,HDFC,ICICI和IndusInd)自2014年初以来均呈增长态势。

在个人贷款和住房贷款等细分市场中,公共部门银行的贷款增长接近私营部门银行的增长。因此,现实情况是,公共部门银行放慢了向其看到大量不良资产的行业的贷款,但并未降低其不良资产较低的行业的贷款。

为什么即使AQR结束后仍要安装NPA?

AQR旨在停止不良贷款的长期绿化和隐瞒,并迫使银行恢复停滞的项目。不幸的是,这个过程还没有完成。

随着NPA的老化,它们需要更多的资源调配,因此尚未恢复的项目只会增加NPA的总存量。相当数量的NPA增长可能是由于老龄化,而不是由于大量NPA的结果。

为什么没有恢复项目?

>规避风险的银行家看到他们的一些同事被捕,根本不愿接受减记,并将重组推向最终结论,而没有得到法院或知名人士的认可。

>即使制定了《破产法》,一些发起人仍在努力进行这一过程,希望以低得多的价格通过代理竞标者重新获得控制权。如此多的发起人没有与银行认真合作。

>政府在复兴项目上全力以赴电力部门持续存在的问题只是一个例子。最后,政府并没有紧迫需要此事的银行注资(尽管不进行治理改革,注资也就不那么有用了)。

>大型发起人正在对《破产法》提出质疑,他们提出了持续不断的上诉,有时甚至是轻率的上诉。在这些情况下,高等法院必须抵制常规干预的诱惑,一旦解决法律问题,就必须限制上诉。

司法程序的局限性

司法程序根本没有能力通过破产程序处理每个NPA。银行和发起人必须进行破产以外的交易。如果发起人证明不合作,银行家应该有能力在没有他们的情况下继续前进。

破产法院应该是最后的威胁,应该在破产法院的阴影下而不是在破产法院的阴影下进行大量的贷款重新谈判。

监管者可以做得更好?

在银行业兴旺发达的初期,印度储备银行可能应该提出更多有关贷款质量的标志。

得益于事后观察,印度储备银行可能不应该同意宽恕,尽管没有清理工具,银行还不会做什么。

宽容是一个赌注,认为增长将会复苏,并且项目将重回正轨。它没有解决并不意味着它在启动时就不是正确的决定。

同样,印度储备银行应该推动更迅速地颁布《破产法》。如果是这样,则AQR流程可能早已开始。

最后,印度储备银行在对不合规银行实施罚款方面可能更具决定性。

我们应如何预防复发?

>改善公共部门银行的治理并使其与政府保持距离。公共部门银行董事会的专业化程度仍然不高,政府仍在任命董事会,不可避免地将其政治化。

>银行不应长期处于无领导状态。首席执行官的退休日期是众所周知的,政府应提前做好准备。诸如银行董事会局之类的实体应决定任命。

>带来更多的外部人才。由于过去的招聘中断,未来几年内部PSB候选人已经出现人才短缺。

> PSB的薪酬结构也需要重新考虑,特别是对于高级外部雇员。会有内部抵制,但数十万英镑的国民资产不能被少数人的职业问题作为人质。

>风险管理流程仍然需要PSB的实质性改进。合规性仍然不足,网络风险需要得到更多关注。

>改善项目评估和监控过程,以降低项目不良资产的风险。

>必须在可能的情况下减轻实际风险,而在没有的地方分担风险。真正的风险缓解措施需要确保土地征用和建设的主要权限事先就位,而关键投入和客户则通过购买协议捆绑在一起。如果无法减轻这些风险,则应由发起人和融资人按合同分担风险,或商定透明的仲裁系统。

>应该建立适当灵活的资本结构。风险越大,权益部分应越多,债务结构的灵活性就越大。

>应该激励推广者去交付,并为按时执行和偿还债务提供大量奖励。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通过直接发行或证券化项目贷款组合来利用公司债务市场来吸收一些初始项目风险。施工结束后,更多此类独立交易债务通常应为银行债务再融资。

>财务人员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监控和评估系统,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仔细地实时监控成本。偏离轨道的项目应在不可行之前迅速进行重组。

>最后,应该制定针对银行家的激励结构,以便他们认真评估,设计和监督项目,如果这些项目行之有效,则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进一步加强恢复过程。庭外重组流程和破产流程都需要加强并迅速进行。

>政府应该关注下一次危机的来源,而不仅仅是最后一次。特别是,政府应避免设定雄心勃勃的信贷目标或放弃贷款。

>有时通过放弃适当的尽职调查,为未来的NPA创造环境,可以达到信贷目标。放弃贷款可以消除信贷文化,并强调放弃国家或中央政府的预算。它们的针对性很差,最终会减少信贷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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