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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N推出了新的出口商退税设施

GST Network今天表示已在表格GSTR1中引入实用程序Table 6A,供出口商要求退款。

出口商可以在相关月份的GSTR1表格中填写运输清单和已缴纳的GST发票的详细信息,以要求退还出口时已缴纳的GST税的退款。

GSTN在一份声明中说:“表GSTR1的表6A已在GST门户网站上引入。”

出口商向海关当局提交的运输单据被视为要求退还从印度出口的货物的综合税款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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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GSTR1的表6A使纳税人可以提交该税期的出口相关数据,以便可以根据GSTR 3B表格和GSTR 1的表6A所作的申报处理该税期的退款。

自从8月,9月和10月以来,许多纳税人已经提交了GSTR-3B申报表,但是由于尚未通知8月以后的GSTR-1申报日期,也没有提交GSTR1,因此使出口商能够GSTN表示,如果要退款,则可以使用此功能。

填写表6A中的出口详细信息后,出口商可以保存和上载GSTR-1的出口数据。

然后将单独提取表格,出口商对其进行数字签名后,它将自动转到海关部门。

然后,海关部门将使用运输清单数据以及GSTR-3B中已缴税款来验证表中提供的信息。

退款金额可以通过ECS存入出口商的银行帐户,也可以签发支票。

GSTN首席执行官Prakash Kumar说:“除了投入服务的分销商,复合纳税人,TDS扣除者或TCS收集者以外,所有通过IGST支付进行出口的注册应税人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在GST门户上提交GSTR1表的表6A。

可以从GST门户的退货部分归档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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