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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造者致意:未经监管机构注册,不得刊登房地产项目广告

政府放宽了对发布广告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宣传,政府表示,如果不先向新监管机构注册,就无法对正在进行或未来的项目进行广告宣传。

澄清可能会进一步抑制已经疲软的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几年中,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价值或销售增长没有真正的升值。

去年通过了《房地产(监管和发展)法》,以规范该行业,消除夜间经营者并保护买家的利益。该法案从今年5月开始生效。这里有10件事情要记住

房地产经纪人机构NAREDCO已向住房和城市扶贫部提交了一份代表,要求在存在矛盾的报告和对该问题的解释中澄清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广告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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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令第3条第(1)款禁止在未向房地产监管机构注册的情况下为所有项目(进行中/未来)刊登广告。该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

NAREDCO总裁Parveen Jain说,正在进行的项目中禁止广告和销售将打击整个行业。

根据该法案,第3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不得在任何房地产中进行广告,市场,预订,出售或出售要约,或邀请人们以任何方式购买任何地块,公寓或建筑物...在任何规划区域内进行该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而无需向根据本法设立的房地产监管局注册房地产项目。”

对于正在进行的项目,本节规定,发起人应在本法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项目主管机关提出项目注册申请。

结束了长达9年的漫长等待,房地产法(该法将对涉及76,000多家公司的房地产行业进行管制)于2017年5月1日生效。

随着该法令第92条的生效,开发商必须在7月底之前的三个月内获得所有尚未获得完工证书的在建项目,并向监管机构注册新项目。

这将使购买者能够在注册后行使其权利并寻求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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