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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冲基金创始人被拒绝在内幕案件中提早释放

纽约(路透社)-一名联邦法官周三拒绝了对冲基金经理道格•惠特曼斯的要求,即在他寻求对他的2012年定罪的最新上诉时,尽早终止对内幕交易的两年徒刑。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杰德·拉科夫(Jed Rakoff)表示,将惠特曼资本有限责任公司(Whitman Capital LLC)的创始人从本月搬迁至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曼多的中途房子中释放出来只是因为他距离可能的自由只有五个月之久。

现年58岁的惠特曼(Whitman)被判犯有交易罪,并阴谋利用两个人的秘密技巧进行交易,这两个人在公开交易的技术公司内部被骗。

先前的上诉于2014年2月失败。

惠特曼说,在曼哈顿的联邦上诉法院在12月另一起案件中裁定内幕交易要求通过有意义的“个人利益”的知识以换取小费后,他现在拥有“实质性”法律主张。

惠特曼还说,“极度”的情况,包括他的刑期短,以及影响某些家庭成员的“巨大困难”,证明他现在被释放是合理的。

然而,拉科夫写道:“虽然对惠特曼的要求并不表示同情,但很显然他不符合释放的要求,因此给予他这种救济将无可避免地比其他处境相似的人更喜欢他。”

法官还表示,惠特曼的监禁在他的最新上诉得到解决之前可以结束,也没有关系,或者“在类似案件中,每名接近期满的囚犯都可以提出成功的保释请求”。

惠特曼有资格在2016年5月29日发布。

他的律师丹尼斯·里尔丹(Dennis Riordan)表示,他可能会在最近的上诉中要求上诉法院释放惠特曼,“但主要目的仍然是推翻惠特曼先生的定罪。”

惠特曼(Whitman)辩称,对内幕交易的新定义缩小了他2012年审判的结果,并剥夺了他在较早上诉期间的辩护权,因为另一位律师未能提出该问题。

惠特曼资本公司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门洛帕克。

此案是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的U.S. v。Whitman案,第12-cr-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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